2024第二屆
Rock Tone搖滾樂團創作大賽
Rock Tone搖滾音樂大賽不僅僅是一場比賽,它是一個讓音樂熱情得以展現的舞台,也是一次音樂旅程的開始。
比賽辦法旨在挖掘和表彰真正的音樂原創才華。鼓勵所有熱愛音樂、渴望表達自己的樂手和樂團,共同來參與這場音樂的盛宴。這裡,每一份熱愛音樂的心都將被看見,每一次努力都將被認可。
創作沒有極限,只有堅持
音樂沒有界線,只有熱情
JUST DO IT!
主辦單位:拓者文化有限公司、社團法人拓者搖滾音樂協會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4月30日23:59截止
★報名資格:
- 凡年滿18歲以上,持有本國國籍
- 非本國國籍者,須持有在台法定相關證明,其參賽樂團需有1/2以上為本國國籍成員。
- 參賽樂團團員配置最少4人,不得低於4人。
- 參賽者或樂團若持有經紀合約等相關合作約,不得參賽。
★報名方式:
一律網路報名
★比賽方式與獎勵
【初賽】
- 採用網路報名徵選。
- 自備3首參賽者本人或樂團原創音樂作品,其中1首為指定曲,此指定曲不得參與過其他比賽、徵選活動得獎、出版、商品化、任何數位、實體發行等授權相關行為;2首自選曲則不限前列授權相關行為。
- 完成BeClass報名表,主辦單位審核報名資格後,寄發審核結果通知與上傳參賽作品(詞、曲)的指定連結。
- 上傳方式:上傳至審核結果通知信裡的指定連結平台。
- 上傳作品規格:初賽創作曲格式限使用MP3、WAV檔。歌詞上傳PDF檔。
- 評分項目:詞曲創意、配器編曲、音準節拍、音質音色。
- 晉級複賽樂團名額:12名樂團。
【複賽】
- 報到時請出示身份證正本以核對身份。
- 採現場表演,曲目需與初賽上傳之3首作品相同。
- 評分項目:詞曲創意、配器編曲、樂團默契、音準節拍、音質音色、舞台魅力。
- 晉級總決賽樂團名額:8名樂團。
【總決賽】
- 報到時請出示身份證正本以核對身份。
- 採現場表演,指定曲需與初賽上傳之作品相同,自選曲則不限,但須為參賽者之原創作品。
- 評分項目:詞曲創意、配器編曲、樂團默契、音準節拍、音質音色,舞台魅力。
- 獎項名額:3名樂團。
- 獎項:
- 冠軍:1名,獎金新台幣二十萬元整,佰萬專輯製作發行,獎盃乙座
- 評審獎:1名,獎金新台幣壹拾五萬元整,專輯錄音製作發行,獎盃乙座
- 現場人氣獎:1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獎盃乙座
- 現場人氣獎,採現場投票方式,取得票數最高的樂團。
- 抽獎活動:參加現場投票觀眾,主辦單位於現場抽出10位觀眾頒發獎金,總獎金新台幣20,000 元。
- 獎項:獎金新台幣五仟元1名、獎金新台幣三仟元2名、獎金新台幣二仟元2名、獎金新台幣壹仟元5名。
★比賽時間與地點:
【初賽】
- 網路甄審
- 日期:5月1日至5月7日
- 晉級複賽樂團公布日期:5月10日(三)
【複賽】
- 現場比賽,補助出席參賽樂團車馬費新台幣5000元/團
- 日期:5月25日(六),13:00-18:00
- 晉級總決賽樂團公布日期:當日,5月25日
- 地點:宜蘭中興文化創意園區 (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二段6之8號)
【總決賽】
- 現場比賽,出席參賽樂團頒發入圍獎金新台幣20,000元/團(榮獲冠軍、評審團獎或人氣獎之樂團則不得再領取此入圍獎金)
- 日期:6月28日(五),13:00-18:00
- 得獎樂團公布日期:當日頒獎,6月28日
- 地點:宜蘭縣頭城鎮九號咖啡館前外澳海灘
【得獎團體須知】
- 總決賽冠軍、評審團得獎團體須與主辦單位簽訂專輯製作發行合約、第三屆RockTone搖滾樂團創作大賽代言合約,並完成一年內無償三場宣傳演出,若拒不配合,則視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且無權索要等值獎金。
- 主辦單位可根據行銷規劃,有權取消代言事項,得獎團體不得異議或要求等值獎金。
- 得獎團體之專輯製作發行期間,必須遵照主辦單位指定之錄音設備及遵守其設定的規格進行製作,不得有異議。
- 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及獎金金額達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5%綜合所得稅,始得領獎,如不同意者,視同放棄。
- 得獎者需與主辦單位簽訂著作權授權合約,無償授權參賽作品予主辦單位至少兩年,並得再授權第三人。同時保證授權期間內無第三方侵權或索賠等相關問題,否則得獎者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費用與損害賠償。如不同意視為放棄得獎資格,並需返還獎金與損害賠償。
★賽事注意事項(請務必詳讀)
- 本活動現場比賽未依規定時間報到,則視同放棄參賽權益。
- 比賽演出需由參賽團員伴奏,不得使用PGM、DJ、伴唱帶。現場不提供歌詞螢幕機,僅提供基本爵士鼓組、音箱與基本收音配置。
- 參賽者本人或團體須保證參賽之音樂作品,不得涉及惡意誹謗、人身攻擊或不雅等妨害善良風俗之字眼與內容,並沒有違反抄襲、偽造、任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若有違反上述之情事,皆由參賽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與賠償,與主辦單位無關。
- 參賽樂團對於賽事如有任何問題需於賽事前七日先行以書面提出,倘若入圍及得獎名單公佈後,應服從評審團之裁決,不得有異議。
- 主辦單位保有參賽者資格認定以及最終修改、變更、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並依主辦單位公告為準。
- 參賽者同意於參賽期間之所有作品與表演,主辦單位均可進行錄影、錄音及攝影,並享有公開傳輸、公開播送、重製、改作、翻譯及散布前述相關影音檔案之權利。
- 參賽團體應於比賽期間維持良好形象,不得損害主辦單位聲譽。若其行為(由主辦單位判定)損害或可能損害主辦單位商譽,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要求損害賠償。
- 參賽者有違上述規定或經檢舉查證屬實者,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並立即取消比賽資格,追回獎勵。如因而導致主辦單位之財務、商譽受損,或是衍生其他相關費用等,主辦單位得要求返還比賽獎金、代言費等,並要求補償金與損害賠償。
- 凡報名本活動之參賽者視為同意以上之規定及主辦單位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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